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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首现拒不付款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0 09:02:10

“司法网拍”首现拒不付款者  
  2013.10.16   关键字:拒不付款者      
  

涉案店面重新拍卖,“老赖”被执行两次拍卖差价80 

  从20127月开始的网络司法拍卖首次遭遇“老赖”拒不付款的情况。日前,浙江丽水市青田县法院执结1起网络司法拍卖引起的差额案件,陈某通过司法网拍竞得1家店面后反悔,法院不得不对该涉案店面进行二次拍卖。因陈某违反《拍卖法》及网络司法拍卖有关规定,被法院执行二次拍卖损失的差价款80万元。

  今年6月,陈某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以62万元竞得1处被执行房产。随后,他再次参加涉案店面的网拍,起拍价80万元,共出价67次,陈某以165万元竞得。后陈某生悔意,拒绝支付拍卖款。7月,青田法院对该店面进行二次网拍,以85万元拍出,前后2次拍卖差价80万元。

  青田法院人士表示,陈某拒付网络司法拍卖款的行为已违反《拍卖法》,也违反“司法网拍”相关规定。《拍卖法》规定:买受人应按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约定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网络司法拍卖程序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