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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院与江西省拍协召开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23 08:24:00
2012年10月12日上午,由江西省高院司法技术处主持,在省高院办公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了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司法技术处负责人和省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及部分副会长参加了座谈。 省法院司法技术处吴群处长首先介绍了举行本次座谈会的目的,主要是听取省拍卖行业协会各位领导对司法委托拍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毛端作会长在发言中,首先代表省拍卖行业协会感谢省高院司法技术处长期以来对我省拍卖行业的关注和支持。他谈到,司法委托拍卖是人民法院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维护当事人利益所做的制度安排。该制度自实施以来,对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江西拍卖行业和全国一样,自受托开展司法拍卖工作以来,在法院及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规范运作,积极服务,完成了大量渋诉资产的处置工作,2010年、2011年、2012年1—8月全省拍卖企业协助人民法院完成拍卖金额分别达到 11.08亿元、58.6亿元、51.5亿元,使一大批财产争议及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得到顺利执行,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省拍卖行业协会林金南常务副会长先就司法拍卖应委托拍卖企业实施和司法拍卖的委托权应由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负责的法律、政策依据,作了详尽阐述。并详细介绍了我省司法委托拍卖工作的现状。他说,多年来,全省拍卖行业司法拍卖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最高法院司法拍卖改革措施出台后,全省各拍卖企业将会在各级法院的领导下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发挥拍卖企业这一现代中介组织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中的更大作用。最高法院对司法委托拍卖工作越来越重视,先后出台和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如:《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法办法[2007]5号)、《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9]16号)和《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等。今年2月9日还在重庆召开了有关会议专门进行研究,说明最高法院对司法拍卖工作是很愈来愈重视、愈来愈规范。紧接着,林金南副会长重点介绍了全国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上海模式、山东模式和广西模式,三个省市各具特色。他说,江西省司法拍卖虽然比较平稳,但一些设区市的规定和做法暴露出不少弊端,如南昌中院规定该市两级法院司法拍卖均必须进入南昌市产权交易中心拍卖,而南昌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拍卖企业在办理进场、公告手续、收费退款等环节人为设置了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增加了企业成本;该中心不让拍卖企业视情收取报名费,以致无法限制蓄意围标者入会,影响拍卖场所秩序;评估与拍卖脱节,评估公司为了多收取评估费用,经常过高评估;不告知拍卖标的起拍价价或参考价,拍卖企业无法有效开展营销工作,等等,导致相当多的标的流拍。 参加座谈会的廖庆华、甘利民、严勇等副会长也纷纷结合各地的情况,畅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肯定了目前我省司法拍卖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提出了个别法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办理委托拍卖时,有的标的权属没有调查清楚;有的委托拍卖标的定价不合理,难以成交;有的法院选择性通知入围拍卖企业参加摇号,对入围企业不能一视同仁等。 为此,省拍协与会人员建议:尽快成立我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以承接司法委托拍卖业务;规范司法评估,避免因标的过高的估价及评估费而导致流拍;执行法院要做好委托拍卖标的的权属调查,防止进入拍卖程序后出现交易障碍;法院对拟拍卖的标的确定底价时,应多听取和尊重拍卖企业的意见,不能过于迁就被执行人,也不应受制于其他部门,勉强定过高的底价;希望省法院对全省参与司法拍卖企业交纳的入围保证金作统一规定,以减轻拍卖企业的负担。 座谈会上,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还通报了为配合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新十条司法解释,搞好司法委托拍卖,今年以来协会所做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在一季度的理事会上,组织会员企业认真传达学习了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及时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制定了《江西省拍卖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各拍卖企业的监督和自我约束;三是开展了着手筹建“江西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暨江西省网络拍卖平台的活动,已向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提交了报告;四是举办了首届全省拍卖企业网络拍卖培训班,170多名拍卖师及拍卖企业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四是按照中拍协的计划,开展了企业资质评定工作。《拍卖企业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今年5月1日颁布施行,全省有47家拍卖企业申报等级评定,目前正在由中拍协复审,即将进入现场核查阶段。此项工作年底结束,拍卖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结果将会由中拍协向法院、政府相关机构和社会公示。 吴群处长、赵辉副处长听完几位协会领导的发言后表示,他们将就全省司法委托拍卖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委托程序和工作机制。双方决定,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工作上加强配合,建立经常性的协作沟通机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开创我省司法拍卖工作的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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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拍卖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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