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资讯
关于开展2013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8 08:38:00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3〕30号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为持续普及拍卖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拍卖行业的了解,扩大机动车、艺术品、农产品、民品等社会委托拍卖业务的社会基础,经2013年行业宣传工作会研究,在连续两年组织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组织广大拍卖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开展好此次以“拍卖进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同努力,扩大影响,把一年一度的“服务周”打造成为对外宣传介绍拍卖方式和拍卖行业的品牌活动。
附:“2013年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方案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自2011年连续两年组织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以来,社会、媒体对拍卖行业的了解已有明显提高,对拍卖活动的参与也持续增多。为继续扩大社会对拍卖的认知和了解,宣传拍卖行业二十年多年来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所做的贡献,传达行业诚信经营理念;扩大机动车、艺术品、农产品、民品等社会委托拍卖业务的社会基础,普及拍卖市场相关知识;介绍网络拍卖等行业发展新动态,展现不断发展创新中的行业新形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提议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 “2013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 二、组织原则 本次“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由中拍协指导,各地方协会组织实施,各地骨干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按照统一的宣传主题,在规定的期间内,集中、联动开展有关活动。 活动中注意结合拍卖业务特色,充分发挥各类骨干拍卖企业、拍卖师的作用,增加行业成员的参与感和凝聚力。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3年9月期间。 (二)地点:可在省会城市或有条件的地级主要城市开展此次“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标识和主题:统一以“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的标识举办此次活动。今年的主题是:拍卖进校园。 活动安排应能凸显“既传统又现代”的拍卖魅力。 (二)活动形式 注重实效,各地方协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3-5所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或社区老年大学等)开展有关活动。推荐的形式有: (1)专题讲座或拍卖公开课。组织拍卖师等业内专业人士走进学校进行拍卖方式、拍卖主持、拍卖理财、拍卖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普及拍卖常识,介绍拍卖发展成绩。 (2)发放宣传材料。结合当地情况编印普及读物介绍拍卖基础知识、介绍优秀企业。除学校外,也可通过在社区、拍卖企业经营场所发放或寄送方式扩大影响。 (3)义务咨询。动员各拍卖业务领域的专家及企业从业人员走进学校文化广场进行贴近生活的知识宣传及咨询服务。 (4)慈善义拍及趣味互动活动。组织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慈善或趣味拍卖活动,帮助受众在互动参与中加深对拍卖的了解;可结合网络拍卖等新业务形式,组织各类慈善拍卖活动,展现行业社会贡献和发展成绩。 (5)媒体宣传。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活动主题配合组织策划电视专题、报纸专栏、网站互动、微博知识普及等媒体报道活动。 此外,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将进校园活动扩展到进社区、进政府,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三)实施要求: 1. 请各地方协会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本省开展本次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7月底前报中拍协理论宣传部。中拍协将根据本年度活动主题制作部分统一的宣传资料供各地活动之用。 2. 各地方协会应指派协会负责人负责此次活动,并加强在活动过程中与中拍协的联络协调。 3. 重视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意选择受众面较广的社会都市类媒体,切实扩大宣传活动的受众面。 4. 活动期间,请及时将相关活动报道报中拍协理论宣传部,中拍协将通过中拍网、中国拍卖等业内外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5. 宣传周结束后,要将包含活动形式、场次、参加企业数量、活动受众人数等在内的活动情况总结报中拍协。 中拍协将在今年活动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对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地方拍协、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拍协理论宣传部 联 系 人:欧树英 联系电话:010-68392272 传真:010-6839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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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拍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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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3〕30号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为持续普及拍卖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拍卖行业的了解,扩大机动车、艺术品、农产品、民品等社会委托拍卖业务的社会基础,经2013年行业宣传工作会研究,在连续两年组织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组织广大拍卖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开展好此次以“拍卖进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同努力,扩大影响,把一年一度的“服务周”打造成为对外宣传介绍拍卖方式和拍卖行业的品牌活动。
附:“2013年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方案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自2011年连续两年组织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以来,社会、媒体对拍卖行业的了解已有明显提高,对拍卖活动的参与也持续增多。为继续扩大社会对拍卖的认知和了解,宣传拍卖行业二十年多年来为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所做的贡献,传达行业诚信经营理念;扩大机动车、艺术品、农产品、民品等社会委托拍卖业务的社会基础,普及拍卖市场相关知识;介绍网络拍卖等行业发展新动态,展现不断发展创新中的行业新形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提议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 “2013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 二、组织原则 本次“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由中拍协指导,各地方协会组织实施,各地骨干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按照统一的宣传主题,在规定的期间内,集中、联动开展有关活动。 活动中注意结合拍卖业务特色,充分发挥各类骨干拍卖企业、拍卖师的作用,增加行业成员的参与感和凝聚力。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13年9月期间。 (二)地点:可在省会城市或有条件的地级主要城市开展此次“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活动标识和主题:统一以“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的标识举办此次活动。今年的主题是:拍卖进校园。 活动安排应能凸显“既传统又现代”的拍卖魅力。 (二)活动形式 注重实效,各地方协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3-5所学校(包括大、中、小学校或社区老年大学等)开展有关活动。推荐的形式有: (1)专题讲座或拍卖公开课。组织拍卖师等业内专业人士走进学校进行拍卖方式、拍卖主持、拍卖理财、拍卖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普及拍卖常识,介绍拍卖发展成绩。 (2)发放宣传材料。结合当地情况编印普及读物介绍拍卖基础知识、介绍优秀企业。除学校外,也可通过在社区、拍卖企业经营场所发放或寄送方式扩大影响。 (3)义务咨询。动员各拍卖业务领域的专家及企业从业人员走进学校文化广场进行贴近生活的知识宣传及咨询服务。 (4)慈善义拍及趣味互动活动。组织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慈善或趣味拍卖活动,帮助受众在互动参与中加深对拍卖的了解;可结合网络拍卖等新业务形式,组织各类慈善拍卖活动,展现行业社会贡献和发展成绩。 (5)媒体宣传。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活动主题配合组织策划电视专题、报纸专栏、网站互动、微博知识普及等媒体报道活动。 此外,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将进校园活动扩展到进社区、进政府,多种方式开展活动。 (三)实施要求: 1. 请各地方协会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本省开展本次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7月底前报中拍协理论宣传部。中拍协将根据本年度活动主题制作部分统一的宣传资料供各地活动之用。 2. 各地方协会应指派协会负责人负责此次活动,并加强在活动过程中与中拍协的联络协调。 3. 重视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意选择受众面较广的社会都市类媒体,切实扩大宣传活动的受众面。 4. 活动期间,请及时将相关活动报道报中拍协理论宣传部,中拍协将通过中拍网、中国拍卖等业内外媒体进行集中报道。 5. 宣传周结束后,要将包含活动形式、场次、参加企业数量、活动受众人数等在内的活动情况总结报中拍协。 中拍协将在今年活动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对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地方拍协、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拍协理论宣传部 联 系 人:欧树英 联系电话:010-68392272 传真:010-6839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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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拍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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